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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时不能有哪些违规事项呢?
时间:2017/3/28 9:23:59
商标注册时不能有哪些违规事项呢?拿到商标注册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实际并非如此。在日常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若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随意使用商标,轻者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重者还将被撤销商标,丧失商标专用权。今天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商标注册时应该避免的雷区有哪些?

1、到期不续展—危险系数100%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如果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使注册商标继续受到法律保护,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商标续展。每一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如果希望可以无限期地使用并保护这枚商标,那么企业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一直进行续展注册。

2、骗到手的—危险系数95%

有一些人存有侥幸心理,通过欺骗、内部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商标注册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则有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同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并且,该商标专用权还将被视为从始至终不存在。

3、连续三年不使用—危险系数—90%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4、自行改变注册信息屡教不改者—危险系数80%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不按规定随意变更注册信息并屡教不改的,将有可能面临商标“被死亡”的危险!

5、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危险系数80%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6、恶意抢注—危险系数50%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明确了对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无限期追究相关责任,随时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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