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司注册
2017年关于深圳公司注册的政策有了新的规定
时间:2017/11/27 11:07:08
  2017年关于公司注册的政策有了新的规定,最新深圳注册公司动态又是怎么样的,臻善财税小编一直认为,只有多了解公司注册最新动态,才能避免走入误区,接下来就来讲讲新的规定有哪些呢?

新规定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公司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

①.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②.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③.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新规定二:取消最低注册公司资本限额的限制。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机构职能,简化行政登记手续,新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同时,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这一登记事项改革减少了政府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简化了公司登记的流程,也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成本。

此次公司法修改所作出的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鼓励投资创业,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我国目前诚信缺失严重、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结合国外先进立法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在“宽进”条件下的“严管”,显得尤为紧迫。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财务信息咨询,代理企业登记等工商财税一条龙服务,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henshan.com),或致电:0755-29273697 。